員工考核制度
員工考核制度
為構建科學考核體系,嚴格公司制度執行,創造良好工作環境,定期檢查和改善員工工作,較大限度發揮其潛能,引導員工走向企業認同的模式及價值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的
科學、客觀地反映員工實際工作表現,促進員工發揮專長和改善工作,監督員工工作情況,為員工的能力提升與發展提供可靠的依據。
二、考核原則
1、公開化原則:明確規定績效考核的標準、程序和責任并在執行中嚴格遵守,并公開考核結果。
2、客觀公正評價原則: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將被考核者的工作實績與既定標準比較,客觀公正的進行評價。
3、反饋原則:將考評結果和改進意見直接反饋被考核人,通過溝通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今后改進工作的意見。
4、溝通原則:通過有效方法,平和解決問題,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有效挖掘工作潛能。
三、考核制度
1、公司成立考核領導小組,具體實施對員工的考核。
2、考核實行百分制月考核制度,由被考核人自考后報考核領導小組綜合考評確定分值,并提出具體考核意見,同時反饋給被考核人。
3、公司根據各部門員工崗位確定獎金系數,員工為1,公司法人代表、監事為1.5、各部門中層正職為1.3、副職為1.15。
4、公司員工按照月考核分值發放月考核獎金,年終獎及績效獎按每月考核分總和確定考核分值,公司根據各部門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綜合得分情況確定各部門年終獎及績效獎基數。年度經營業績綜合得分不到60分(含60分),年終獎及績效獎為零,綜合得分達到或超過100分時,部門員工可享受年終獎基數,超過100分時,可享受績效獎,部門年度凈利潤超額部分10%作為部門績效獎,由部門負責人按業績和貢獻大小進行分配。綜合部門的經濟指標考核得分取各生產部門經濟指標完成數的平均數,加上本部門評議指標得分予以計算總分。
四、考核中嚴禁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各類考核獎金。